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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方或业主做二按必须得到一按银行同意

买楼要做按揭情况十分普遍,但银行在发放一按贷款(英文first mortgage or first legal charge)在买方完成物业买卖成交前,代表银行的律师行,会在土地注册做查册,了解物业是否已经承造了二按或多重按揭。另外,即使做了一按,银行的贷款合约或按揭契条款,会规定按揭借款人在承造二按前,必须先取得一按银行的同意(bank consent)。

如果银行发现违规二按个案,银行要按金管局规定向客户作出跟进,即是采取补救行动。

未经一按银行同意下做了二按,等于为违反按揭契内的禁止条款,银行有权追还所有欠款,甚至收楼。有银行界人士表示,即使客户存心隐瞒,银行亦有机会将其找出,一经查证违规事实,银行有权追收贷款,或直接加按息。

从事楼宇买卖按揭的叶谢邓律师行陈婉明律师Sharon Chan 称,「隐瞒二按风险极高,银行为了确保自已遵守金管局规则,会以积极态度作出查册,如果发现土地注册厅有未经同意的二按登记,必定触动银行有所行动,例如立刻追收贷款,业主切勿这样做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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