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速追租、收楼:住宅、商业单位


执行收楼令一般包括下列步骤:

  • 送达「迁出通知书」
  • 执达主任联同业主前往单位;把「迁出通知书」送达占用人
  • 知会于7天内迁离该单位
  • 若大门锁上,则把通知张贴门外
  • 覆核情况:
  • 于送达「迁出通知书」7天后,执达主任便会按业主要求安排覆核及收楼。若占用人已离开,该空置地方的管有权将交予业主。若有关地方仍被占用,执达主任便会通知占用人已定的交还日期。

交还单位:

  • 目的是为业主收单位。如有需要,锁匠会破门入内。
  • 如该处有财物及实产,执达主任会列出清单。
  • 执达主任会为清单以即影即有照相机拍下相片,以证明物品的状况。每宗案件相片的收费$40。
  • 业主须安排搬运工人及交通工具,把财物及实产搬走。业主有责任看管被告人的财物及实产,并在租客要求取回物品时,把物品退还。

同时执行收楼令及封租令?

  • 可以
  • 如果业主有权收楼,并讨回欠租,业主可同时执行两个令状。
  • 主要分别:执行令状时会有一名护卫员随行,该处的物品及实产须由护卫员看守最少8天后才可供拍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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