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速追租、收楼:住宅、商业单位
执行收楼令一般包括下列步骤:
- 送达「迁出通知书」
- 执达主任联同业主前往单位;把「迁出通知书」送达占用人
- 知会于7天内迁离该单位
- 若大门锁上,则把通知张贴门外
- 覆核情况:
- 于送达「迁出通知书」7天后,执达主任便会按业主要求安排覆核及收楼。若占用人已离开,该空置地方的管有权将交予业主。若有关地方仍被占用,执达主任便会通知占用人已定的交还日期。
交还单位:
- 目的是为业主收单位。如有需要,锁匠会破门入内。
- 如该处有财物及实产,执达主任会列出清单。
- 执达主任会为清单以即影即有照相机拍下相片,以证明物品的状况。每宗案件相片的收费$40。
- 业主须安排搬运工人及交通工具,把财物及实产搬走。业主有责任看管被告人的财物及实产,并在租客要求取回物品时,把物品退还。
同时执行收楼令及封租令?
- 可以
- 如果业主有权收楼,并讨回欠租,业主可同时执行两个令状。
- 主要分别:执行令状时会有一名护卫员随行,该处的物品及实产须由护卫员看守最少8天后才可供拍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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