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产承办和信托法律服务

成立信托基金的好处 :2004年4月,年仅37岁的长实主席李嘉诚次子李泽楷,宣布为个人日后遗产作出安排,将名下控股公司(包括电盈和盈保)的私人公司股权,注入两个信托基金(Trust Funds)之内,被注入的资产估计时值约48亿元。为甚么李泽楷不采用《遗嘱》(will)方式处理他的财产呢?信托有何好处呢?没有信托,死后遗产有何影响呢?

影音档:信托法律、遗产税、遗产承办简介

信托基金是立托人在生时成立,因此称之为「生平信托(trust inter vivos)」。

成立信托有以下好处 :

⊙合法地避免缴付高昂遗产
⊙对年幼子女作生活和教育上安排
⊙资产保护,不受破产法影响
⊙避免后人争产
⊙没有遗嘱(如遗产冻结)的流弊

死后遗产承办:

生平时立下信托,等于在死前办好了遗产分配,后人只须就死者少量财产作出简易处理。没有信托,便要进行遗产承办。遗产承办必须经高等法院遗产承办处(Probate Registry)办理,取得遗产承办书。

只有承办书才可认证被指名者,有权领取死者名下的金钱或财产,并将之支付或转移。欢迎接触我们的律师进一步了解我们的遗产承办法律服务。

适用于有遗嘱的死者。由遗产承办处签发给死者遗嘱内的指定遗嘱运行人(executor)的法律文档。

  • 遗嘱认证书(Grant of Probate):
  • 遗产管理书(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):
  • 适用于无遗嘱的死者。由遗产承办处签发给按照无遗嘱条例内的指定管理人(administrator)的法律文档。

  • 承办前必须清理遗产税:在开展遗产承办手绩前,必须向税务局申报遗产税(即使无须缴遗产税),取得:

  • 遗产税证书:适用于要缴交遗产税案件
  • 豁免遗产税证书:适用于无须缴交遗产税案件。
  • 高等法院遗产承办处不会受理尚未申报遗产税的遗产承办个案。

    为何选择叶谢邓律师行:请参看我们在财务法律上特殊专长。本行律师亦曾办理大额遗产个案,经验丰富。请致电90133322,向本行邓永祥查询。

    09:41 下午 in 律师事务所法律强项, 遗产承办和信托法律服务 | Permalin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