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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企自由行:成立香港新公司和公司营运
普通话录音: 民企自由行:成立香港新公司和公司营运.按此收听声带
因应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中央人民政府签订了「民企自由行」的安排,本律师事务所加强向国内企业提供以下公司或企业法人专业服务:
.办理成立新公司
.处理及保存公司的法定记录:股东名册、董事名册等
.安排董事及股东会议,并处理会议记录
.呈报法定报表:公司年报等
.安排代理人服务
.提供注册地址
.办理商业登记申请
.公司退出(deregistration)或清盘(liquidation)
请向我们同事查询或问价:
邓永祥先生
电话:90133322
传真:28666000
09:55 下午 in CEPA法律、民企自由行法律 | Permalink









